Friday, February 15, 2008

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(BNO)

繼冰島及挪威兩個 EEA 成員國之後,第三個國家正式承認 BNO 的歐盟公民身份,今次的國家是 IKEA 及諾貝爾獎項的原產地--瑞典!而最重要的,瑞典乃正式的歐盟成員國,其表態比前二者更加重要。

港英論壇上, 有幾位長居於外國的香港人(不少已移民人士),他們都持有第三國的護照,例如加拿大,可是卻對法理道德有堅持,因此極力爭取 BNO 所應有,而卻被無理奪去的權利。今次就有一位居於外國的人士,去信瑞典政府查詢有關 BNO 的居留立場,最終得到了一個「開心大發現」--BNO 等同歐盟公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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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plastichk.blogspot.com/2008/02/bno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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